为了保障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,形成公平竞争、择优录用、合理流动的用工机制,规范幼儿园人事管理工作,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,根据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,特制定《2023年8月非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招聘工作方案》。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教师岗位8人,保育员岗位2人。
二、招聘对象
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(含高职高专)2023年学前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。
三、应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各项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品行;
3.立志于学前教育事业,热爱幼教工作;
4.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5.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;
6.专业范围可拓宽至教育学、心理学、艺术类、中文(汉语言文学)或设计及传媒专业;
7.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的女性人员;
8.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(应聘教师岗位)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;
9.保育教师岗位应持有保育员上岗证、培训证;
10.遵循合理回避的有关规定;
11.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
1.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;
2.现役军人;
3.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的人员;
4.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(招聘)考试中,被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;
5.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;
6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;
7.曾因被处罚而离职的同行业人员。
四、招聘办法
本次招聘具体程序如下:
(一)发布招聘公告
各幼儿园公示栏发布招聘公告。
(二)报名与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
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下午18:00前。
2.资格审查相关规定
总园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结果在8月22日给予答复。
(三)面试
面试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上午9:00。
地点:三分园。
面试在武汉大学后勤保障部监督下,由幼儿园组织实施。
(四)公示
幼儿园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,根据考生的面试、体检、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,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,公示期满,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;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,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五、纪律与监督
(一)2023年武汉大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,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(二)2023年武汉大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。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,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,实行回避。
(三)对提供虚假材料、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,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;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,一经查实,解除聘用合同,予以清退。
(四)咨询、监督电话
咨询电话:027-68762358( 幼儿园)
监督电话:027-68779676(保障部综合办)
武汉大学幼儿园
2023年8月19日